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
新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
招标 / 资审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暂时没有信息!
新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4】【我要打印】【关闭】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新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3001419 工程名称 新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3001419001001 标段名称 新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
建设单位 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新民市辽滨街道办事处瓦房村西南,新开河西侧(新民市污水处理厂远期预留地内)。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新民盛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德科投资有限公司 王承志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辽1212015201511930 267000897.060000元 14600 工程全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试运投产一次成功,并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92.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新民盛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德科投资有限公司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承志 秦东林 张艳秋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1212015201511930 陕1612014201409841 京 1112023202401077
投标报价 267000897.060000元 266000264.270000元 267300887.350000元
工程工期 14600 14600 14600
质量要求 工程全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试运投产一次成功,并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标准。 工程全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试运投产一次成功,并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标准。 工程全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试运投产一次成功,并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标准。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审得分 92.4 70.91 63.94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新民盛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德科投资有限公司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一、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新民盛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德科投资有限公司:1、业绩:①昌平区TBD 再生水厂工程PPP项目;②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项目;③雷锋水质净(一期)化厂PPP项目;④嘉兴市城东再生水厂一期工程PPP项目;⑤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PPP项目。2、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267000897.06元;运营补贴费:1.158元/吨。二、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业绩:①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特许经营项目;②晋城市正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扩容项目PPP项目;③海城市盘活存量污水管网及扩建污水处理PPP项目;④海城市腾鳌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2、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266000264.27元;运营补贴费:1.160元/吨。三、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业绩:①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②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特许经营项目;③锡东工业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2、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267300887.35元;运营补贴费:1.165元/吨。三、特许经营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64年11月10日(项目合作期为4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39年。建设期开始时间为特许经营合同签署之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暂时没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