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沈阳市铁西区2024年老旧小区园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2313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铁西区2024年老旧小区园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2313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铁西区2024年老旧小区园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市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 | 孙传东 | [高级工程师] | 0176755 | 0.730000% | 74 | 合格 | [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 87.4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孙传东 | 张家豪 | 孙仁杰 | 注册资格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0176755 | 202300019020046 | 201601001020032 | 投标报价 | 0.730000% | 0.720000% | 0.779000% | 工程工期 | 74 | 74 | 74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企业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 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 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 评审得分 | 87.4 | 74.93 | 65.92 | 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业绩第三方检测 沈阳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 第三方检测 单位 02 包 第三方检测 单位 02 包 省纪委监委新建留置办案用房 质安中心燃气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质安中心燃气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省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保障工程 2023 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八)-和平区背街小巷政治提升工程 2023 年度沈阳水务集团工程检测机构入围(一标段) 2023 年度沈阳水务集团工程检测机构入围(二标段) 2023 年度沈阳水务集团工程检测机构入围(三标段) 2023 年度沈阳水务集团工程检测机构入围(四标段) 东北大学浑南 校区人才公寓 第三方检测 现代装备研究 设计中心项目 LXB供水内蒙古支线工程通辽线管材、设备采购(PCCP)施工检测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业绩:质安中心房建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测监督 沈阳市皇姑区第三十三中学主教学楼 辽宁省沈阳市 7 处立体停车场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 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业绩:2023 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市政配套一标段 2023 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市政配套二标段 2023 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程(六)-市政配套一标段 2022 年大东区小区配套工程(沈海热电厂地块3条道路)施工第二标段 2023 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土建一标段 2022 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背街小巷施工一标段 2023 年沈阳市铁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施工 1 标段 沈阳浑南科技城孵化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银州区苗圃、市委片区等 3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卧龙馨园) 银州区铁阀片区等4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023 沈阳市铁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施工 4 标段 2023 沈阳市铁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七)施工 3 标段 皇姑区舍利塔文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服务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工程材料及建筑功能检测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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