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第124中学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 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 沈阳市财政及和平区财政,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至南十马路,西至同泽南街,东至南京南街,南至南十一马路
工程规模:校园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5456平方米,原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995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3225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为12325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为10900平方米,其中新建人防建筑面积5019平方米,拆除原有人防面积4018.5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232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30个,其中地上0个,地下230个。建筑高度为23.7米(室外地坪至主体女儿墙顶)该工程包括教学楼、体育馆、地下教室以及地下车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热、电力、电信等专业设计,还包括室外的操场、篮球场、排球场、道路、绿化、大门、围墙等。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4395.40万元
本标段预算额:人民币88.48万元
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范围及内容: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办理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审计事务,完善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协助甲方对于项目可能遇到的招标项目进行成本分析,造价分析以及合同审核建议,包括不局限于市政 电力 供暖 燃气等配套工程,协助甲方审核其他单位的预算报价等,并给出专业意见。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39个月(1185日历天),其中建设前期12个月,建设期(自中标单位进场至全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暂定为26个月,竣工验收1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投标人资格及合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 办标〔2021〕26 号的相关规定;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含)以上 或者 [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含)以上资格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8万 元整。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8:30至2025年01月15日16:30
4.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6日09:30时(以此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20日。
7.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宿宏宇 姓名:宿宏宇
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联系人:宿宏宇
联系电话:024-23998601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37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 系 人:刘佳昕、徐帅、张荣芳、辛业玲
联系电话:024-31086855-803
邮 箱:lnjj885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