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已由沈发改审字〔2023〕153号、154号、157号、1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场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场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情况:共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用于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场站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调试。本次采购全部种类货物分别为:POE供电网络交换机、防爆箱、网络机柜、UPS主机及配套电池组、4G防爆摄像机(含配套支架)、半球网络摄像机、枪型网络摄像机、防爆枪型网络摄像机(含配套附件)、防爆红外球机、防爆红外球机(小)、4G传输网络硬盘录像机、5G传输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监控硬盘、存储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划内)
2.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要求投标人分批供货,单一批次供货从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估算价:2,803,213.00元
2.8投标保证金: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针对本次采购全部种类货物:(1)如投标人为本次采购货物部分产品的制造商,提供的非投标人制造产品若为同一制造商生产时,须提供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投标人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授权书中注明的授权产品须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非投标人制造产品;提供的非投标人制造产品若为不同制造商生产时,须提供各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投标人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且各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产品汇总后须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非投标人制造产品;(2)代理商所提供产品若为同一制造商生产时,须提供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代理商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授权书中注明的授权产品须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产品;(3)代理商所提供产品若为不同制造商生产时,须提供各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代理商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且各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产品汇总后须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产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9月3日08:30时-2024年9月9日16:00时
4.4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 21 世纪大厦 B 座)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30时
5.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7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胡成明 姓名:胡成明
单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单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高级工程师 职称:高级工程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宇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封皓、海晓涛
电 话:024-23384982、23386278
邮箱:Lncht_01@163.com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