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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代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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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3】【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4〕67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100%,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

2.2建设规模: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处,路线向西设桥跨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处,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路面宽度18.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2.3服务期限

项目代建服务期:2025215-2028215日,共计1095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4招标范围

代建管理服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含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建设实施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项目管理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协助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协助组织交工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等招标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2.5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90万元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业绩

投标人完成过5以上一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代建或项目管理或施工监理或设计或EPC总承包BTBOTPMCPPP

注:企业业绩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企业信誉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1名):

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代建或项目管理或施工监理或设计或EPC总承包BTBOTPMCPPP)经历。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

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代建或项目管理或施工监理或设计或EPC总承包BTBOTPMCPPP)经历。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1名):

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代建或项目管理或施工监理或设计或EPC总承包BTBOTPMCPPP)经历。

注: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历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主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扫描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有关截图或其他能证明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

2.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4.上述负责人须为无在岗项目(指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138:00时至2025年1月9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 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 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126930(北京时间)

5.3 递交网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4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5 开标时间:20251月269时30分(北京时间);

5.6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7 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自行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5.8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抚顺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fssjtj.fushun.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抚顺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fssjtj.fushu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人: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浑河南路18号 

  人:许先生

    话:024-530530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207室

  人:李洋、由春红、薛晓东、刘琳、赵奇

    话:024-31679592-8887、8888    

    箱:zfzb8887@163.com                                  

 

监督部门: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53070017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人:李女士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760987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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