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招标人为抚顺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3×2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
2.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包),投标人可兼投多个标段(包),且可兼中多个标段(包)。各标段(包)情况如下:
(1)标段(包)编号:202521990012741065001、202521990012741065002、202521990012741065003
(2)标段(包)名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3×2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2.3交货时间:
(1)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3×2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其附属设备:304日历天,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具体交货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120日历天,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120日历天,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交货地点: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
(1)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3×2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其附属设备:3台2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锅炉脱销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2台40MW 抽背式高温高压汽轮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2台40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7投标保证金: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3×2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其附属设备:80万元人民币;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35万元人民币;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1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3×2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其附属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的高温高压煤粉锅炉的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子项目:锅炉A级);
(4)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合计不少于4台)280吨/小时及以上高温高压煤粉锅炉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及业主单位盖章的已投运说明,改造项目除外);
(5)投标人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的40MW 抽背式高温高压汽轮机的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合计不少于4台)40MW及以上抽背式高温高压汽轮机组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及业主单位盖章的已投运说明,改造项目除外);
(4)投标人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2×4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的40MW 汽轮发电机的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合计不少于4台)40MW汽轮发电机组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及业主单位盖章的已投运说明,改造项目除外);
(4)投标人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 08:30至2025年1月16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7日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9:30时。
6.2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6.3开标方式:电子开标,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各投标人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创新大厦
联系人:李健、何放
联系电话:13812245158、182413608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银行行号:103221013565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联 系 人:房忠达、李若宪
电 话:024-82612027、82612028
邮 箱:lngczbyxgs@126.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