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项目
招标 / 资审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7】【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方案》的通知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初步拟定用地150亩,主要包含调度平台、室外训练场地、物资储备库房、管理与生活功能区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即方案设计、投融资方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全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编制、建设用地组件报批、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周期

777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为20231115日至202512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和(2)和(3)项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具有以下①或②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以下①或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0  2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储备中心咨询招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zzhwzh01@126.com邮箱,并经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B5x5fewBtcp,下条(4)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Pdf格式);

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单位任一账户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号:110010205000590859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ZZHW029-2023储备中心+单位简称)。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11  7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00 分至 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

人:于女士

   话:024-81670422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14-5

人:李女士

   话:024-88325378

   址:https://zzhw.ciecc.com.cn

   箱:zzhwzh01@126.com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