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工业大学委托,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供电增容改造项目勘察及设计(含造价)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供电增容改造项目勘察及设计(含造价);
2、招标单位:沈阳工业大学;
3、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新校区院内;
4、建设规模:新建箱变4座,改造原有箱变8座,主供电源由66kV小于变接取,备用电源自220kV宁官变沈工线接取。新增报装容量5500kVA,为新增负荷供电。
5、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6、招标范围: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供电增容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7、服务周期:2024年 12 月 20 日至2025年 02 月 08 日,共计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15日历天;勘察时限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限15日历天;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限1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80 万元;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2)和(3)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法人企业;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为勘察单位。 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请投标人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17:00;
2、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
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进入所投标项 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 密时限为 60 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 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 的,招标人拒绝其开标。
6、其他要求: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五、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德智 姓名: 王德智
单位: 沈阳工业大学 单位: 沈阳工业大学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工业大学
地 址:沈阳市经济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人: 王德智
电 话:024-254978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联系人:刘甲峰、张冬妮
电 话:024-31918388
异议联系人:刘甲峰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3191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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