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LN2020DF101513 | 项目名称: | (2020年第1227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一批机电设备转让项目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912102007824602894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29.680000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2020-09-28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92838c1d9c784906963d13a1d715ad96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31-36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即视为放弃全部后续交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大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1712010100061489
开户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海支行
说明:账户名称中括号为中文括号
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中文括号。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分为两部分,挂牌部分交易服务费为挂牌价格的5%,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增值部分交易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承诺对标的涉及的各项物资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6)知悉并同意须持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交接和施工完毕后盖章的《项目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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