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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29号部分房产转让
交易公告 成交公告
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29号部分房产转让


【信息发布时间:2021/2/25】【我要打印】【关闭】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GR2021LN1002281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29号部分房产转让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转让方名称:沈阳翠龙房地产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类别:自然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
价格单位:万元
转让方代码:91210102738681842T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104.889400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1-02-25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http://61.161.158.178:9090/saee/content/template/saee_web_bdw/web_wqzr_detial.jsp?wqzr_uuid=6b7778fb763811eba1d7eb1b05bd3510
转让说明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按照要求交纳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3、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房产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5、交易价款划出条件:在受让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纳服务费用、沈交所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10个工作日内沈交所将交易价款划给转让方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房屋交割手续。

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29号部分房产转让


【信息发布时间:2021/3/18】【我要打印】【关闭】

交易结果信息
项目编号:GR2021LN1002281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29号部分房产转让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非竞价)转让标的评估值:104.889400
受让方类别:自然人
受让方角色:出让人受让方名称:楚爱华
成交金额:104.889400
成交金额单位:万元成交日期:2021-03-18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http://61.161.158.178:9090/saee/content/template/saee_web_bdw/web_wqzr_detial.jsp?wqzr_uuid=6b7778fb763811eba1d7eb1b05bd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