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0LN1002569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盘锦橡塑机械厂66项报废资产转让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盘锦橡塑机械厂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912111001225707653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8.760000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0-06-08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61.161.158.178:9090/saee/content/template/saee_web_bdw/web_wqzr_detial.jsp?wqzr_uuid=2c723b1ba70511eaa11875e78cae42e4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设备为报废设备,转让价格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本次设备转让仅提供一天现场查勘,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实物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明细表》不符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2、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当日即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3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 5、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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