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5LN1000010 | 项目名称: | (2025)2001沈阳市大东区江东街2号空港雅居3-4号楼二楼出租(租期5年)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912100001175639318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9.920000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1-03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www.sprtc.com/index/qrtwo.htm?id=bc0141c7c71e11efab02dd3b04bacc3f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租按照清水房 (天棚及内墙刮大白,水泥地面)确定的租金,内部装修及设备设施不在租金内,此部分需与原承租方协商交易。如承租方按照清水房承租,由出租方配合承租方清退原承租方并以清水房进行交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租赁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维护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楼体防水、上下水、供暖、电路等)由承租方负责,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出租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4、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剩余租金自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交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沈交所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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