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
(2024)2780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0-3号楼12号门市出租(租期5年)
交易公告 成交公告
(2024)2780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0-3号楼12号门市出租(租期5年)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3】【我要打印】【关闭】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GR2024LN1005252项目名称:(2024)2780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0-3号楼12号门市出租(租期5年)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转让方名称: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类别:自然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
价格单位:万元
转让方代码:91210000MA0U32YF5W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8.988000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4-12-03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http://www.sprtc.com/index/qrtwo.htm?id=67dc634cb05511efb72a6dd18d0bf67f
转让说明事项:1、出租资产按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示期内自行现场查勘及尽调,租期5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10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沈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限由承租方交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 4、其它相关具体事宜详见《房产租赁合同书》,并按此协议内容执行。

暂时没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