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4LN1004914 | 项目名称: | (2024)2717-4辽宁营口鹏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稻草(包四)转让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营口鹏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912108007342081266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706500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13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www.sprtc.com/index/qrtwo.htm?id=944524e1a0a211efa10007eadc198d91 | 转让说明事项: | 1、受让方在公示后报名竞价,竞买有风险,受让方应有承担全部风险的能力。参与竞价前须对承包稻田进行现场勘查,对各标段的自然情况进行深入考查和详细了解,稻草实际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认可稻草实际状况自愿参与竞价,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雨雪、地震、冰雹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请受让方慎重报名与竞价,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爱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3、受让方需按10元/亩向辽宁营口鹏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4、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12月30前必须拉走拉净,不得在鹏昊集团地域内存放,不能耽误下年农事生产,否则,每延后一天,扣履约保证金1%。现场运输、清运、捆扎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025年1月30日仍拉不走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鹏昊集团有权自行处理。 5、在稻草捆扎、转运过程中,受让方要做好自身的生活、生产、交通等安全防护,若出现人身、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运稻草现场经集团公司验收合格的,返还履约保证金。 7、个别低洼地块,为了便于收割,承租户请示农业公司同意后,秸秆已经粉碎,粉碎亩数计算在销售稻草亩数里,即粉碎稻草的亩数也含在该标段亩数里,不扣除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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