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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手设备包 公用设备一
交易公告 成交公告
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手设备包 公用设备一


【信息发布时间:2020/7/9】【我要打印】【关闭】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GR2020LN1002850项目名称: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手设备包 公用设备一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转让方名称: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自然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
价格单位:万元
转让方代码:91210123691968108F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63.043000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0-07-09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http://61.161.158.178:9090/saee/content/template/saee_web_bdw/web_wqzr_detial.jsp?wqzr_uuid=0c67b162820542f08e01313d1d8febb6
转让说明事项:1、买受人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向乙方的指定账号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2、本次转让收取成交价款,甲方仅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向甲方提出,甲方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双方依法承担。 3、标的物涉及过户登记的,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甲方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双方依法承担。 4、对于转让标的可能涉及的交接前的水、电、煤气、电视、宽带、卫生、物业服务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费用(含欠缴款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甲方无涉。 5、对于转让标的可能涉及的罚款、滞纳金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甲方无涉。 6、买受人在付清出资价款后,对受让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7、甲方与买受人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共同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实物资产转让交易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付相关费用。 8、自甲方与买受人双方对标的物资产交割完成后,标的物资产的风险即转移给买受人,即自办理交割手续之日起,买受人承担转让标的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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