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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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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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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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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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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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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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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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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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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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领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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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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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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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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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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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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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网站“监督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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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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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息。1.按照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类别,公开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包括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分配户数等。
2.年度新建项目信息。公开列入年度开工计划的建设项目清单,主要内容有: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集中新建、配建、改建)、建筑面积、建设套数、计划开工、竣工时间等。
3.建设项目进展信息。对在建的建设项目,按月公开其进展情况,主要内容有: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设套数、计划投资额、完成投资额、开工时间、开工套数和形象进度等。并及时公开竣工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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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目标任务。应在确定年度目标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2.年度新建项目信息。年初省、市政府签定责任书后,各市、县确定并公开年度建设项目清单,实施过程中遇有项目调整应及时公开更新的项目清单。3.建设项目进展信息。项目开工或竣工的,要在开工或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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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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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工项目信息还应在项目建设地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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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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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网站“监督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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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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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领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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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和退出信息(不含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
1.分配对象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申请住房保障类型、登记日期、分配批次、分配时间。
2.分配过程信息。包括批次分配的程序和过程信息等。
3.分配结果信息。包括分配对象姓名、分配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
4.退出情况信息。包括原保障对象姓名、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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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对象信息。每批次分配报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2.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程序制定或程序节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3.分配结果信息。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4.退出情况信息。信息制作或更新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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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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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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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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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网站“监督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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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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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办事指南;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房屋征收补偿等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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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应在制定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办事指南修订的应在修订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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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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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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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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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网站“监督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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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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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领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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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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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应在文件制定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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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长期。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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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行业网站及乡镇、村公告公示栏公开。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乡镇、村公告公示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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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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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网站“监督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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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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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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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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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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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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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市场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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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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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违法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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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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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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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内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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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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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市场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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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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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违法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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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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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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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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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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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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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市场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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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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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违法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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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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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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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当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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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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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市场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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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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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违法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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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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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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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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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个工作日公开,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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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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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大厅(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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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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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违法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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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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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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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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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交易平台应当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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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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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大厅(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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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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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违法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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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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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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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包括: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项目截止时间、项目开始时间及地点;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7.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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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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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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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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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锦州市直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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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载明的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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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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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包括: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3.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
4.主要中标或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专家委员会名单;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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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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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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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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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锦州市直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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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载明的质疑及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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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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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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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包括: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3.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4.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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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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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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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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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锦州市直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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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载明的质疑及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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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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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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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公告
包括:1.产权交易方名称、标的名称、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审计评估结果、产权交易行为的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2.标的挂牌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3.转让方、增资方资格条件;
4.竞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设置;
5.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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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有关规范要求,自收到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给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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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不少于20个工作日;增资行为不少于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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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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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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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监督电话:38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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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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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增资方候选人
包括:受让方、增资方候选人排序、名称、价格,以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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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有关规范要求,自收到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给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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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不少于20个工作日;增资行为不少于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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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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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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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监督电话:38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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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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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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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结果
包括:受让方名称、增资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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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有关规范要求,自收到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给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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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不少于20个工作日;增资行为不少于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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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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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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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监督电话:38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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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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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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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包括: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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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或者直接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验确认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确认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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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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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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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
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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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举报中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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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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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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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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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或者直接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验确认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确认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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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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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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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
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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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举报中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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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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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包括:中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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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或者直接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验确认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确认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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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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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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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
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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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举报中心”栏目及行业部门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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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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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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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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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或者直接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验确认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确认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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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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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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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
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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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举报中心”栏目及行业部门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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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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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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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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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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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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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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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行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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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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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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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公路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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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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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初对上一年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3月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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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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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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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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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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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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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包括:1.项目概况;2.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3.资格审查办法。
招标公告
包括:1.项目概况;2.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3.评标办法;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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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或者直接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验确认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确认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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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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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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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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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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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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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公路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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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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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或者直接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验确认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确认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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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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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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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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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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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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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包括:中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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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介质、传真、纸质文本等其他形式提交或者直接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验确认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确认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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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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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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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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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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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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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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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息、准入条件、许可期限、办理流程、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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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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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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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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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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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监察部门(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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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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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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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审核(审批)事项、状态、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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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制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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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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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批的权限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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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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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务服务网“投诉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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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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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要沼泽湿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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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清单
2.办理流程
3.办理时限
4.征占沼泽湿地审核结果和利用沼泽湿地审批结果
5.项目建设单位
6.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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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制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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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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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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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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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监督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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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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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网指标审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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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审核上报
包括:申请人、职权名称、实施主体、申报时间、受理时间、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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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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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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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门户网站、锦州海洋与渔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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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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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海洋与渔业局监督电话79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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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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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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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请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
公示
包括:1.用海项目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使用海域的位置、面积、坐标、用途和期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及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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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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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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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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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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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 “在线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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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海域使用权公告
包括:用海项目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用海地址、面积及方式、用途和性质、期限、登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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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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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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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
|
市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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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 “在线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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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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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岛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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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报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用岛公示
包括:申请使用无居民海岛名称、用岛项目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用岛位置、用岛项目地理位置坐标、用岛范围和面积、用途性质、用岛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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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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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
|
市审批局
|
市审批局网站 “在线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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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公告
包括:申请使用无居民海岛名称、使用权人名称、项目名称、用岛位置、用岛范围和面积、用途和性质、用岛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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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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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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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
|
市审批局
|
市审批局网站 “在线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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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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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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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公告
包括:取水地位、取水水量、取水人、取水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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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行政审批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省水利网站公示,20个工作日内在省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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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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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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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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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 “在线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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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
包括:退水地点、退水量、申请人、退水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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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审批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省水利厅网站公示,20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涉企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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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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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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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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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局网站 “在线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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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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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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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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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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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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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水务局网站、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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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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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网站 “在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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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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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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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公告
包括:设计变更审批单位、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时间、变更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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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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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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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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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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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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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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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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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从业单位(人)
信息
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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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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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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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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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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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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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有关信息
公告
包括:竣工验收时间、主持单位、验收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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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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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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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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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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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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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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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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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公告
包括:1.水利信用评价信息;
2.奖励和表彰等良好行为记录;
3.行政处理等相关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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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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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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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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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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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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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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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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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投标违法处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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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过程信息,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有关数据规范要求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时内发布。招投标违法处罚信,自监管部门在网上下达处罚意见的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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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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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与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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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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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举报投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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