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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通告


【信息时间: 2017/2/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告》(2016年9月12日)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自通告之日起,我厅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办理业务,全部实行在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www.lnzwfw.gov.cn)上进行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通的事项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
2.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3.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5.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
6.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和出境审批。

二、办理基本流程
1.先行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在“辽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省国土资源厅”栏目下,认真查阅相关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清单(职权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所需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咨询电话等信息。
2.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下载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按照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网上进行登录注册。
3.申请人在该网站注册并提交网上申请后,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登录本人账号查询申请事项的办理状态,系统会及时向注册手机反馈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结果。同时,可在“政民互动”栏目中,在线提交“纠错建议”、“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信息,并查阅帮助手册,系统会及时反馈答复结果。

三、有关说明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事项,因部分申报材料涉密等原因,电子申请材料现应需由设置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省厅自建网端口上传至省厅,上传后再到辽宁政务服务网进行登录注册。其中,核准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事项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栏目进行登录注册。
2.为了提高现场办理时效,电子申请材料上传至省厅后,请及时在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www.lnzwfw.gov.cn)上进行登记注册。
3.系统虽已经多轮测试,但仍可能存在不可预见问题,使用中如发现任何问题或存在困难,可致电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24-83988539、83988639)或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024-83988828)反馈情况并获取帮助。在此,对您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可能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通告。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0月12日